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正确认识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招商引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经济社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线。近年来,我市各级党政组织把招商引资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战略,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扩大开放,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招商引资拓宽了融资渠道,筹措了资金,增加了就业岗位,培植了新的税源,引进了先进技术和知名品牌,创新了经济体制和管理模式,加速了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推进了我市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对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招商引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全市人民加快发展的迫切愿望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在工作中还存在着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投资环境不宽松,办事效率不够高,引进的大项目少、工业项目少、高科技项目少,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低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增强“发展抓项目”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定不移地实施开放活市战略,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积极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力争使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跃上新台阶。 二、突出工作重点,拓宽招商引资领域
(一)突出招商引资的重点。要紧紧围绕全市的发展重点、发展方向、发展目标进行有针对性地招商引资。突出项目建设,各县区、各部门要把项目作为招商引资的切入点,根据武威产业优势,组织专门力量筛选论证一批有深度的重点项目,充实项目库,用好项目吸引外商投资。突出招商引资重点产业,要把重点放在以加工业为主的工业项目上,主攻农副产品深加工和食品工业项目。突出招商引资重点企业,要瞄准世界500强和国内500强,主动攀大靠强,引强入武。争取每年有1-2户国内外知名企业或投资过亿元的项目在武威落户。突出招商引资的重点区域,要把重点放在东南沿海及与我市产业关联度高的省市,主攻江、浙、闽、粤、蒙、新等省市,并有计划、有目标的探索到国外招商引资。
(二)扩大招商引资的投资主体。要确立企业招商引资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企业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市场化机制引进项目,引导投资者通过参股、控股、收购、兼并、租赁、承包等方式,积极引进外商投资、国内外贷款。
(三)创新招商引资方式。要认真总结经验,探索更加有效的招商引资方式,切实提高招商引资的规模和档次。要推进以商招商,充分发挥现有企业家在工商界联系广泛的优势,动员他们为招商引资单位和人员提供信息,疏通联系渠道,促进以商招商;要加强对现有外来投资企业的协调服务,提高投资汇报率,形成以商招商的投资带动效应;要大力实施“回归工程”,鼓励在外经商办企业的武威籍人士回乡创业。要实行上门招商,组织专门力量,研究跨国公司和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知名企业、商会特别是上市公司及投资机构的发展动态及投资意向,选准目标,由有关部门牵头,以企业为主体,建立联系制度和上门拜访制度,推介招商项目、宣传投资环境及优惠政策,吸引投资。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要在沿海发达省、市派驻小分队主动上门,常驻招商。要推行代理招商,可在经济比较发达、海外关系比较多的省市选择一批有实力、有影响的国内外中介组织和自然人,按照国际惯例签订委托代理招商合同,尝试代理招商。要强化网络招商,加快招商网络的开发利用,建立招商引资信息库、在外武威籍人才信息库等,充实政府、企业网站有关招商引资的信息,与国内外知名网站、招商引资网站实现连结,扩大网络覆盖面。要扩大媒体招商,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宣传册、网络等宣传工具,多角度、多形式、多层次地宣传武威的发展优势、潜力、前景及投资环境、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项目等,切实提高武威的知名度,增强吸引力。要利用节会招商,积极组织参加国内外大型投资、经贸洽谈会和产品展销会,同时要充分利用本市节会,诚邀客商,广交朋友,宣传武威,推介项目,扩大招商引资成果。 三、完善有关政策,切实增强招商引资的竞争力
(一)放开投资准入领域
1、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降低投资准入门槛,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未明确限制的投资领域全部放开。
2、对矿产资源、荒山、荒漠、荒滩、荒坡的治理开发;所有政府管理的具有盈利属性的投资项目;农田水利、城乡道路、旅游开发、市场建设、市政设施、服务设施、交通线路、街道广告权、信息咨询、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品牌和形象等鼓励实施资本运作,坚持最大限度市场化、商品化,以灵活的有偿使用方式向国内外各类投资主体的投资者开放。
(二)完善土地优惠政策
1、凡投资开发荒山、荒滩、荒坡用于发展农、林、牧、渔业的,在规定的出让金底价上减半征收土地出让金。
2、凡在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投资工业项目的,可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出让金由市县区政府根据投资额、税收、就业人员等情况在不低于基准地价70%的范围内先征后返。
3、凡规模大、效益好、技术含量高的工业生产和高新技术项目,经政府确认后,可在付清征地成本和上缴中央、省上有关费用后,先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其出让金可分期缴纳。
4、凡外商投资购买改制企业的,如果不改变土地用途,可按程序报批,办理土地变更手续。
(三)完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1、凡在我市投资开发的企业和投资者,享受《武威市关于扩大投资和优化投资环境的若干政策规定》(市委办发[2001]7号)中第三款优惠政策。
2、凡新建的工业独资项目,经相关部门确认并报同级政府同意后, 5年内由受益级财政按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15%奖励给企业,用于企业发展。
3、凡外来投资兼并、收购、租赁、承包工业企业,经相关部门确认并报同级政府同意后,企业,3年内由受益级财政按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15%奖励给企业,用于企业发展。
4、入驻园区的工业项目和企业,减半征收与开工建设有关的市级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和事业单位经营性收费。
5、凡外来投资从事农林畜牧业的,经相关部门确认并报同级政府同意后,5年内由受益级财政部门按新增农业税15%奖励。
6、凡外来投资新办服务性企业(不包括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定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3年内免征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7、鼓励外商、外资企业及市外投资企业兼并或收购武威市境内企业,企业被收购兼并后,不论被收购或兼并的企业是否仍然具备纳税人条件,被收购兼并前尚未弥补的亏损,报经省地税局批准,允许用其以后年度与被收购兼并的企业资产相关的经营所得,在合法弥补期限内税前继续弥补。
8、托管、租赁、承包武威市境内严重亏损的企业,期限不少于5年的,从获利年度起,经财政部门批准,受益级财政第一年至第三年全部、第四年至第五年减半返还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9、亏损国有集体中小企业改制,在规定期限内弥补亏损后,从盈利之年起,上缴的所得税由受益级财政在三年内返还给企业,但不得用于分红。
(四)凡在本地投资开发的市内企业和投资者,与外地客商同等对待,享受招商引资各项优惠政策。 四、优化投资环境,确保招商引资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一)优化政务环境
1、要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快清理现有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手续,把具有审批和收费职能的行政事业单位一律纳入服务大厅联合办公,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张收费目录,一份材料清单,“一站式”办结的工作程序,切实为投资者提供规范、超前、全方位的服务。
2、规范收费程序和行为。各级物价、财政、监察部门要全面清理各种收费项目,对保留的各种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和缴费登记卡制度。有关部门向生产经营单位收费时,必须出示收费许可证并认真填写缴费登记卡,对不出示收费许可证和不填写缴费登记卡的单位和个人,企业有权拒交有关收费。
3、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对其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一律不得授权或委托其下属企事业单位和任何中介服务机构以提供有偿服务的方式向外来投资企业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向外来投资企业拉赞助、硬性订阅报刊、收取储蓄金、安插人员、推销商品或借会议、检查、评比、培训等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更不得利用职权向企业索要财物。
4、积极为投资者服务。各公用事业单位要本着“外来投资者优先”的原则,制定具体服务办法,作出相应承诺,使外来投资者及外来投资企业在用水、用电、交通、通讯等方面的收费标准与本市居民和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同时,要给予尽可能的优惠。对外来投资者申请落户的,公安部门要按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在子女入托、入园、入学、就业等方面要尊重投资者的选择,有关部门要给予优惠和照顾。对外来投资企业的车辆,有关部门要优先给予挂牌或过户。
(二)优化法制环境
1、实行治安承诺制。司法部门要依法保护外来投资者及外来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要切实为外来投资企业及投资者提供司法保障。公安部门要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大对企业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要与辖区外来投资企业签订治安合同,明确治安责任人,作出治安承诺。对向外来投资企业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干扰施工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为投资者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2、实行投诉举报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营造“三个环境”办公室负责受理外来投资企业投诉举报事项,对外来投资者的投诉要随报随查。凡被投诉属实者,要对被投诉的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或免职处理。是垂直管理部门的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按上述规定处理。
3、实行行风评议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定期不定期邀请投资者,征求对执法、管理部门及政策落实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将评议结果通过媒体公布,并作为对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三)优化诚信环境
1、要大力加强以诚信为主题的信用环境建设。突出抓好信用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个人等“三信”工程建设。积极引导商业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建立良好的银政、银企合作关系。切实加强信用教育,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践诺履约,守法经营,诚信文明,着力建设 “诚信武威”。
2、要营造文明留商的人文环境。要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关系招商引资”的观念,运用多种形式,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人文环境教育,进一步弘扬武威人民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的优良传统,切实优化投资环境。 五、切实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要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领导责任制。四大班子领导要按照分工,直接参与招商引资活动,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跑项目、抓项目,靠前指挥,要组织领导班子定期召开招商引资专题会,研究解决招商引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党委政府招商引资工作例会制度,对关乎招商引资全局的重大决策,党委、政府要进行专题研究。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招商引资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要层层分解招商引资任务指标,实行“一个重点项目、一个(市)县级领导挂帅、一个部门(乡镇)牵头、一个项目业主、一笔专门经费、一个责任目标、一抓到底”的“七个一”招商引资责任制,切实做到有目标、有责任、有压力,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充实力量,加强培训。市县区、各部门要成立招商引资组织,统一负责政策制定、重大招商项目编制、重大招商活动组织、宣传策划、督察检查等工作。各县区、各经济主管部门和骨干企业,要高度重视专业招商引资队伍建设,多渠道培养和引进专业招商人才,加强招商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以加速造就一支复合型、高素质招商引资专业队伍。
(三)部门联动,齐抓共管。计划、财政、金融等部门要把招商引资、项目开发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给予重点支持;工商、税务、政府等部门要严格执法,依法收费(税);宣传、舆论部门要积极宣传武威,营造开放氛围;计委、贸经、财政、招商、外侨等部门要认真抓好外贸、外经、外事“三外”工作;市县区驻外机构,要把主要职能转向招商引资,切实发挥好外引内联作用。
(四)纳入目标,严格考核。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体系,与评先树优、奖惩任免、工资福利等挂起钩来。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对完不成任务、破坏招商引资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重罚,真正做到奖出动力,罚出压力,兑现奖惩,形成招商引资工作的强大合力。